九十六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項免稅額、扣除額一覽表(轉貼)九十六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項免稅額、扣除額一覽表 單位:新台幣元 項         目 金       額 憑      證 一、 免稅額:〈增訂年滿七十歲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可以加扣50%免稅額〉 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親屬 每人77,000元 年滿七十歲受扶養直系尊親屬 每人115,500元 二、一般扣除額(標準及列舉扣除額只能擇一申報): *標準扣除額 單身:46,000元。 夫妻合併申報:92,000元。 不需檢附憑證。 *列舉扣除額 捐贈 除對政府或勞軍外,對教育、西服文化、公益慈善團體以所得總額20%為限。 受贈單位開立之捐贈收據正本。 人身保險費: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直系親屬 每人每年最高24,000元(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)。 保險收據正本。 包含保.農保.公保…..等 醫藥及生育費 核實認列,惟需扣除已受保險給付部份。 公、勞保醫院或財政部認可會計記錄完備之醫院收據。 健保費 核實認列 服務單位填發之證明 災害損失 核實認列,惟需依法報備扣除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(九二一集集地震領取之救濟金除外)。 稅捐機關核發損失證明正本。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每申結婚報戶最高300,000元(扣除申報儲蓄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)。 購屋貸款利息單據正本。 租金支出〈新增訂〉 每申報戶最高120,000元 需檢附付款證明、租賃契約及設籍證明〈可以切結書取代〉 政治捐贈 1.對所有候選人捐贈合計每人最高100,000元,且捐贈時間為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才有效。 2.對政黨捐贈每戶不得超過所得額20%且200,000元(政黨得票率未達5%者不認定)。 受贈人(或政黨)開立之捐贈收據正本。 三、特別扣除額: 薪資所得 每人78,000元(未達標準薪資全額扣除)。 以扣繳憑單認列。 財產交易損失 不得超過當年房屋貸款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(可留抵以後三年度扣除)。 相關成交價格證明文件影本。 儲蓄投資 每年每申報戶270,000元。 以扣繳憑單認列。 殘障 每人77,000元(殘障福利法規定之殘障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精神病患)。 殘障手冊影本或醫生診斷證明。 教育學費 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者每年每申報戶25,000元(空中大學、專校、五專前三年及已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除外)。 繳費收據影本或證明文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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